为深入贯彻落实济源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面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以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新成就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党务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及时公开涉及移民工作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情况。
三、党务政务公开具体内容
党务方面:
(一)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决定、决议情况。
(二)党组织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
(三)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和考核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情况。
(五)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测情况。
(七)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民主测评及党员年度民主评议情况。
(八)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九)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十)其他宜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政务方面:
(一)惠民政策。
(二)法律法规。
(三)移民工程招标投标。
(四)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移民工程验收结果。
(六)涉及移民需要的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原则和目标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是程序性、制度化的党务工作内容。根据党章及党内法规有关规定,除依纪依法应当保密的事务外,都应当及时公开。
(二)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在一起,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政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党务政务公开化、监督程序化,建立健全全局党组、行政工作公开监督机制。
(四)党务政务公开责任制。党组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同时要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
五、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程序和时间
(一)公开形式
1、公开告知形式。将宜公开的党务政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的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和一定范围的社会场合予以告知,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
2、公开形式。对宜公开事项采取口头传达式、会议传达式、文件方式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党务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3、公开阵地。建立党务公开阵地,如利用墙报、宣传栏中辟设党务公开专栏,利用党员和职工会议增加党务公开内容等,做到党务公开阵地相对固定、主题鲜明突出。党务公开专栏要分别设立目标任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动态、学习园地、群众信箱等子栏目。
(二)公开程序
1、审核。每项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由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局党组审核把关。
2、公开。具体承办公开工作的办公室,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反馈。公开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局党组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间
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间按照经常、动态、及时的原则。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组书记负总责,督促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要为党务政务公开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报告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报告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党务公开工作专题研究报告。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归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好做法、好经验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材料归档工作。
济源市移民安置局党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