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村富民”战略实施以来,市移民局狠抓后扶管理,为让每一分后扶资金用到实处,加大了对移民后扶项目的监管力度,特别注重移民后扶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施工程序。依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管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签订合同、下拨项目资金、督促项目实施、检查验收项目。 二是强化跟踪监督。市移民局、施工方和移民村安排人员组成队伍,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把关项目实施各环节,做到“三次必到”,即:项目实施前必到现场勘察,项目实施中必到现场督查,项目竣工后必到现场验收。 三是注重群众参与。采取到村组召开联系会,与群众直接对话,认真倾听群众呼声,适时采纳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后扶项目实施更贴近实际需要,发挥更大效益。 |